自考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待遇?自学考试的由谁颁发?
发布时间:2020-12-04 点击次数: 次答:国务院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(基础科)或本科获得者,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、发挥所长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,调整他们的工作;非在职人员(包括农民)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,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。” 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者的工资待遇:非在职人员录用后,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;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,从获得之日起,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。”
自学考试的由谁颁发?
答:自学考试的由省考委颁发,主考学校副署。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自2003年起,自学考试的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,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络上电子注册。
自学考试文凭的社会认同度怎么样?
答:自学考试文凭含金量高,得到了国内各行各业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。目前,自学考试已经得到美国、加拿大、英国、法国、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认可,每年都有很多自考毕业生出国留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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